2018
09.29
常州紡院國家獎學、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選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激勵高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fā)展,根據《江蘇省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實施細則(暫行)》和《江蘇省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細則(暫行)》以及《江蘇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精神,制定本評定辦法。一、成立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學生工作處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組,各二級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任組長,輔導員、班主任和學生代表組成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小組。二、資助獎勵對象:1.國家獎學金獎勵對象為我校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全日制??茖W生中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2.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對象為我校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全日制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3.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我校在校全日制專科學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三、申請條件: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道德品質優(yōu)良;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執(zhí)行大學生守則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生活儉樸;3.身體健康,體育鍛煉達